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之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或无须年报 VIP免费

《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之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或无须年报 _第1页
1/1
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或无须年报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根据修改意见,原《办法》规定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每年申报一次”或将变更为“第一次申报后没有重大变化不再每年申报”。通知指出,为了便于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修改意见将原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了精简,去除了“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和“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内容,保留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此外,修改意见还对《草案》中“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等部分名词进行了修改,以保证用语与《职业病防治法》保持一致。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预计近期内可审议通过。《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并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具体申报办法。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之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或无须年报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