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履行综治职责工作总结一、强化综治意识一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层层落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切实增强全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全员“一岗双责”,将综治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把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进一步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预防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处前的原则,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工作
突出工信委发展进程中企业改制、工业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改造推进、墙改资金征收、执法、行业安全生产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工业运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审批前充分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随意性引发的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工作机制
推进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常态化、行业化、专业化
继续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要情报告、零报告、抄告回执、督查考核、协调会议六项制度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高效率地化解系统单位矛盾纠纷
突出节庆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等敏感时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对改制企业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准确分析、综合判断
贯彻《人第1页共4页民调解法》,做到明确管辖到位、跟踪督办到位、调解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