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部职责质安部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和公司方针和目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制定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考核工作;4、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实施公司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提出奖罚意见和改进措施;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6、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活动,组织召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工作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7、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8、负责工程保修事宜;9、组织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10、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1、监督、指导施工过程质量检验,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事故,制定严重不合格品和重大质量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12、负责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和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13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和评价、年审工作,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1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质安部部长(副部长)岗位职责1、全面执行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制度;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3、组织开展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环境、职业健康的指导、检查、考核、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4、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5、组织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