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员工合同管理第一条
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本市劳务制员工和外省市劳务员工,称为公司员工
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员工和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外省市员工,由公司按本市颁发的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本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本市下岗、协保、退休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纳入公司管理范围
外省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户籍非本市的劳务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公司按本市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外省市劳动力综合保险"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1
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
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劳务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
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第三条:合同期限1
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与有固定期限两种;-1五一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三条: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调休假等1、病假1)病假者须持区级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2)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
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病假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
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每月连续三天或累计当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须报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婚假1)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申请》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