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编制原则2
1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3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4部门协作—3—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工作准备4
1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