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工作例会制度九、乡村医生职责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的建设;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一、门诊登记制度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
做好门诊、出疹、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
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