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议事制度XX市卫生监督所党委议事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所党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以及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为依据制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体领导原则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
党委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织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的原则
党委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会上,原则上党委书记最后发言,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委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分工负责原则
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党委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议事范围(一)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五)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议事方法(一)确定议题
由书记、副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党委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二)充分讨论
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
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