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控制程序1.目的为对公司的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3.1设计处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如何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危险,并纳入设计评审
3.2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
3.3生产处、仓库等部门负责化学物品的管理
3.4行政处负责废弃物的分类处置
3.5安全处负责设置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各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4.1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点,由安全处将其设置为安全控制点,列入《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点清单》,明确控制的要求
4.1.1设计处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在设计评审阶段,需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评审;提倡采用无害化的工艺技术,并简化制造工艺,提倡使用无毒害的材料并减少其用量
4.1.2生产处严格按照相应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生产;设备处参照《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生产设备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3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对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止噪声超标;对于漏、滴油现象采用导油槽予以收集等,具体详见《设备通用安全管理标准》
4.1.4生产处、仓库等部门负责化学物品(如酸液、碱液、有机溶剂等)的贮存和使用,要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具体详见《化学物品管理标准》
4.1.5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由行政处统一进行处理,具体详见《废弃物处置管理标准》:a.对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废纸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