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施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设备运转正常,有效规范在炼铁厂区域内施工作业
2适用范围厂属各工段、科室及所有在炼铁厂区域内施工作业的队伍
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3引用文件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单位应使用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4定义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定义
1本规程由工程技术员编写,由厂领导审批
2由各工段、直属领导负责执行
3设备科监督、考核
4本规程需修订、更改要上报设备科
6内容及要求6
1外工在炼铁厂施工过程中,施工所在工段管辖区域的工段将作为第一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施工期间施工队伍的区域性管理
2没有接到施工通知的工段有权阻止外工在管辖区域内的一切活动
3接到设备科通知施工,准备施工前工段要对施工的范围进行划定界线
4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施工质量、安全、工程记录等
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验收,并附有工程记录材料,方可验收,验收时必须有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签字认可,设备科方可进行结算
6在炼铁厂内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首先到炼铁厂设备科报到登记,带全各种证明和作业文件,包括:营业证、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经营范围许可证、公司安全培训证等各种证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要带有法人委托书
7施工作业准备过程前,必须有设备科的许可确认及设备科下发的开工通知单,由设备科介绍到项目管理单位及厂安全生产科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
8施工作业准备过程中,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乱堆乱放
9施工作业开工前,由区域内的人员书面作出在施工作业时须采取的措施
10施工作业开工时,作业单位要写出书面《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