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组织十项基本工作制度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十项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霍发〔2012〕11号),确保非公企业党的纪检组织按照“有效覆盖、有效管理、有效监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规范开展工作,特制订以下十项工作制度
一、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基本工作制度(一)基本职责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
协助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企业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台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积极倡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的经营管理理念
协助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对企业党员执行企业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管理人、财、物和基建、采购、销售等重点岗位党员的监督管理
在《党章》规定范围内,认真实施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企业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和企业管理者廉洁守法经营方面的情况
协调指导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重要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事项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设备物资采购、协作项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协助和参与上级纪委对本企业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协助和参与处理涉及企业党员的矛盾纠纷;排查涉及企业和企业党员的矛盾纠纷,做好调处和上报工作
协调指导开展党务公开,依据《党章》维护并落实企业党员的合法权利
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总报告县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管理、收费、服务等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完成所在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建设制度1
根据企业党组织设置情况,相应设立非公企业纪检委员会或纪律监督委员会及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小组
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企业党组织和所在乡镇(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