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新版GSP培训问题及答疑汇总本文档是我在2013年全国GSP培训过程中,通过课堂和GSP沙龙QQ交流群同仁们的提问,搜集整理出来的共性问题,QQ群的群友们利用了大量的业余时间搜集并整理问题,在答疑过程中,很多群友们特别热心地参与并提出了专业和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要感谢的是乔岩、后来、怀庆、巧娜、艳华、纪萍、艳群等,对于问题的收集劳心费神;感谢张俊、宝平、红梅、志明参加答疑,更特别感谢的是清林、谭笑参加并对问题答疑做了大量的工作
感谢所有参加我们这次活动的每一位群友,你们的专业、敬业、无私让我感动,激励我努力努力再努力
本文档仅供各位同仁在GSP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参考,在迎接GSP检查中应以各省局认证检查细则作为最终依据,以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解释作为最终标准
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衷心感谢各位同仁唐惠明2014年2月25日新版GSP培训问题及答疑汇总第一章总则1、新版GSP规范第三条指出: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请问此处的“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主要指哪些领域答:新版GSP第三条明确了适应主体,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空白,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条款,旨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社会物流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消除各种影响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
对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在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方面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新版GSP规范,逐条落实本规范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所有涉药储存与运输企业(含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应当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