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域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县地处鄂东南边陲,是个省级贫困县
全县总人口44
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
最近,**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状况和贫困原因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全县相对贫困人口有1
16万户、3
49万人(人平纯收入在95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有0
67万户、2
1万人(人平纯收入在693元以下)
通过分析贫困人口的现状和贫困成因,全县贫困人口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从年龄情况看,贫困人口相对集中,16-60岁这个年龄段的贫困人口有2
27万人,占农村贫困总人口的64
9%;二是从教育情况看,农村劳动力素质明显偏低,1
16万户贫困户家庭主要劳动力是文盲的有0
21万户、占18
4%,小学文化程度的有0
66万户、占56
8%,初中文化程度的有0
25万户、占21
6%;三是从职业分布看,家庭主要劳动力基本务农,1
16万贫困家庭共有劳动力1
77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有1
02万人,占57
7%;四是从致贫原因看,劳动力残障疾病是主要原因,因智障、疾病、身残导致贫困的有0
83万户,占71
4%;五是从居住情况看,具有明显的分散性,3万多贫困人口分散居住在全县12个乡镇、185个村、3000多个自然湾
农村贫困人口的这些特征,充分说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相当弱,依靠开发式扶贫很难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反贫困政策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因此,要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生活难问题
**县于2007年7月全面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有1
25万人享受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