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5篇范文]第一篇: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是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管理的,与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是一致的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一、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委员会
全面领导交通行业的环境保护(水保)工作,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海事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交通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科研、设计等单位是交通环保重要的支持保障系统
由此,交通行业形成了组织管理、规划计划、基建生产、海事执法、科研信息等独具特色的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交通部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主管副部长任主任、由部海事局、综合规划司、公路司、水运司领导任副主任、由部体法司、财务司、人劳司、科技司、国际司领导任委员组成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和计划司、公路司、水运司等部门的1兼职人员组成
根据“交人劳发"2000"629号”文件,交通部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二)研究审定交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三)负责审议交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工作协调;(四)组织推动重大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五)组织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六)决定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奖励与惩处事宜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一)监督检查国家和交通行业环保法规的贯彻实施;(二)组织拟定交通行业环保法规和政策;(三)归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和对外的联系协调工作;(四)组织拟定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五)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和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六)监督检查和指导交通行业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七)组织交通环境保护科研、信息和技术交流;(八)组织交通环境保护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