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监管机构问题与对策一、“一行三会”是我国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业目前是分业经营,在监管机制上与美国的多头监管模式相似,主要监管机构为“一行三会”,即央行负责宏观调控,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分别负责对证券业、银行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20XX年以来,中国新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形成。中央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一行三会”调整为“一行两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银监会、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此次整合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改革举措,体现了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渐进式”的改革。二、我国金融监管现行机制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起步较晚,不像国外发达国家的监管框架自然形成,全面完善,而我国的监管框架多为政府指导构建,这就使得监管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一)金融监管重复、真空。在一些问题上,当下的监管机制存在重复监管。例如,银行既要满足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的要求,还要满足银监会在银行资产检查上的要求。此外,央行通过“窗口指导”告诉银行的房贷规模,但是银监会还要确保银行的资产质量。这些在监管上的重复,不仅浪费了监管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是增加了受监管机构的负担。在另一方面,与国外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更大的监管空白。例如,当企业进入市场后,受到的监管压力骤然减小,开始大肆圈钱,再加上市场退出监管更加不足,一些无良企业圈了钱就跑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导致了市场上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承担着极高的道德风险。而证监会也未出台相应的监管机制,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市场退出程序。(二)彼此之间存在分歧。以央行和银监会之间的关系为例,将银监会从央行分离出去,央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而银监会负责对银行进行监管。但是由于两家部门缺乏信息沟通,使得央行制定宏观政策的时候缺少各家企业的信息反馈,货币第1页共5页政策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在另一方面,银监会在监管的时候缺少宏观信息的参考,其在监管过程中往往与货币政策产生冲突。再加上两个机构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分歧间隙越来越大。(三)监管权力受到制约。除了“一行两会”外,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央企还隶属于国资委。国资委,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一行两会”一样都属于部级单位,但是由于国资委属于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所以会享有一些特权。这就使得国资委下属的一些央企有着与“一行三会”叫板的权力。20XX年,银监会准备出台相关规定,对影子银行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限制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但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抱怨这会大幅度降低企业的利润,迫于他们的压力,银监会不得不缩减了原先的计划。(四)监管手段单一。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单一,过分依赖行政手段,并且“重审批,轻监管”,这就使得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上主观性强,官僚气息浓重,极易产生腐败。一些资质较差的企业通过短期内的运营操作,粉饰资产负债表,向相关官员行贿等手段以达到入市要求。而一些资质良好,有能力入市的企业,想通过正常手段入市却会遇到重重阻力。在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一些无良企业圈了钱就跑,使投资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监管着力于行政审批制度,注重控制微观层面的风险,对宏观的系统性风险还是缺少相应的监管机制。但是目前随着影子银行的迅猛发展,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再加上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加深,和境外金融巨头的交易逐渐增多,中国资本市场的脆弱性逐渐显露,系统性风险导致危机的概率大大增加。三、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与启示(一)英国的成功经验。英国作为一个老牌的发达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英国的监管模式对改善我国“一行三会”存在的种种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2000年6月,英国颁布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并于2001年开始执行。该法律将证券和期货委员会、投资管理组织、个人投资局等机构并入1997年城里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并将后者确立为英国金融市场唯一的监管机构,取代了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第2页共5页向财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