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关于征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加强全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我部决定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3号令)进行修订
现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4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婷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政编码:100035联系方式:(010)66556217传真:(010)66556218电子邮箱:cwpcc-js@263
net附件: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说明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环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附件一: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是指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