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知识问答问:为什么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答: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对全国特种设备的普查整治结果,我国现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292万余台(套)
另据统计,全国现有气瓶8798万只,压力管道112万公里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暂行条例》的实施,对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义务,降低当时高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数从1979年的每年每万台7起下降到目前的0
但是,随着近年来特种设备种类的增加和使用规模的不断扩大,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与安全生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暂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等其他经济成份得到较快发展,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暂行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复杂情况
二是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范围也发生变化,除锅炉压力容器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以及压力管道等大量增加,非法制造“土锅炉”等特种设备、违章安装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特种设备事故频繁发生,亟需规范
三是《暂行条例》的操作性不够明确、具体,大量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监管措施基本上是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予以规定实施的,不够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