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十项制度职工代表恳谈会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民主,拓宽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构筑单位领导与职工群众交流的平台,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构建和谐商储新局面。特制定本制度。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与领导干部平等对话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有利于单位发展和对职工负责的原则。3、坚持有问必答的原则。4、坚持充分酝酿、科学分析、议事必有结果的原则。三、组织形式恳谈会采取职工代表和单位领导共同参加,面对面问答和座谈的形式进行。四、操作流程基层选定代表——提出问题和建议——分会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能解答的要及时解答,无法解答的问题,汇总上报总公司工会——总公司工会将各分会情况汇总后报公司党政和行政班子——召开职工恳谈会——公示或反馈恳谈会意见、建议。五、具体要求1、人选。代表由职工代表自愿报名、各分会推荐相结合。2、时间。每半年一次,全年二次。每年1月25日,6月25日基层分会上报收集意见结果。3、内容。着重恳谈单位本职业务工作、生产管理、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事宜;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等。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工会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