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据卫生部调查和不完全统计,除历史上积累下来几十万老职业病人外,每年全国新发生种急、慢性职业病1
5~2万例,重大恶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业,大量农民工进入城镇和乡镇企业务工,成为遭受职业危害的又一庞大职业人群
在一些企业和地方,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摧残和损害劳动者健康的情形还十分普遍,给劳动者健康和我国劳动力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
卫生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当前职业危害形势,提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4项要求,强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1、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职业卫生工作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特别是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劳动力人群是全人口中最富创造力的人群,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
劳动者的健康素质,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发展后劲
各地区、各部门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视和放松职业卫生工作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是卫生主管部门和职业卫生机构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
面对当前严峻的职业危害形势和新的挑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朱容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探索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如何按照“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进一步打开职业卫生工作局面,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职业危害源头除了继续做好传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政府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的要求,全面承担起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要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劳动卫生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规范以及有关地方法规要求,重点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