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
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
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013年2月27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