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总则1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承包经营单位
2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2
1对于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2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及其它显著成绩者;2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
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2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
6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并转危为安者;2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2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3处罚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3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作业部门或个人5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3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部门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100元/个;3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50/人,穿带钉鞋进入易燃易爆等区域罚款100元/次;3
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50元/次;3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3
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