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议事会职责村计划生育民主议事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增强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的透明度,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计生领导小组成员、计生协会领导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共同研究,制定村计划生育民主议事会制度。一、民主议事会的组成1、计划生育民主议事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对村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议事组织。2、民主议事会由计生领导小组成员、计生协会领导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3、村计划生育工作各项重大决议事项必须经民主议事会共同研究决定。二、议事内容1、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的制定。2、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兑现奖励优惠政策的资格审查。3、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的制定,对帮扶对象、帮扶内容、帮扶措施的确定。4、计划生育二孩审批,包括申请批二人员的具体情况、审批的依据等。5、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事项。三、权利与义务1、依法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2、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宣传。3、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协助村委会改进工作,落实奖励优惠政策。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5、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