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营造林工程管理制度2XX省营造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营造林工作的管理,提高营造林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推动营造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省森林条例》、《造林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遵照本办法对营造林工作(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低产林改造、幼林抚育、抚育间伐等)进行行政管理
第三条营造林生产要严格执行有关的营造林技术规程和标准,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全面规划,精心施工,科学经营,严格管理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营造林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营造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把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目标考核内容
1第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营造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健全机构,完善职能,认真做好营造林工作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施工管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实行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当年拨交制度,以确保两类迹地的及时更新
第七条加强营造林生产的科研攻关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营造林生产科技含量
第二章规划设计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需要制定植树造林营林长远规划和年度造林营林计划,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营林规划和年度造林营林计划确定的任务
第九条各级造林营林规划计划必须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相协调,搞好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第1页共6页第十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确定的年度营造林计划,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或人员开展年度作业设计,编制年度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
第十一条营造林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2(一)坚持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分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