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管理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
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
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
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
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
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
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
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
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
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
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
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