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权利、职责、义务群众安全监督员的职责1、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2、查询工作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业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3、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6、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7、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8、监督企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的建议,9、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群众安全监督员的权利1、安全生产知情权;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义务1、带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的义务,3、汇报当班安全情况的义务;4,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的义务,6、参加伤亡事故抢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