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中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跨越进展制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促进禁止“两非”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深化人心,相关部门责任、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和落实,重点管理单位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两非”行为得到清理和依法处理,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得到健全,从而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三、工作重点(一)开展专项行动
我镇实行自查自纠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各类医疗保健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清理整治行动
重点对象是:1、未落实B超和流引产准入制、责任制、出生实名登记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的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第1页共5页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或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未备案,无证擅自开展B超、流引产执业项目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及个人;3、溺、弃女婴责任人;4、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5、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