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防火规定为防止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隧道工程施工防火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整个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
第二条要加强隧道施工人员防火知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防火意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
制定隧道防火工作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加强日常消防检查
第三条根据隧道工程地质、施工工艺和隧道施工设施配备、材料使用情况确定隧道防火重点部位和区段,设置警示标识,制定专项安全防火措施,确定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责任
第四条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应悬挂设置,接头应紧固可靠,电气线路的导电能力应与负荷相适应,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五条对长、特大隧道内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变配电室)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识,每处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2个,其四周2米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隧道内值班电工必须定期对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备查
长、特长隧道内所用电缆宜采用非延燃电缆和电线
第七条严格隧道内施工动火的监控
隧道内确需进行明火施工或进行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划定安全区域,清除其四周10米内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当确需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对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负责监视和安全防护
第八条瓦斯隧道施工必须按有关施工规定进行
在隧道内用火必须进行书面审批,未经批准严禁用火
用火作业前认真对隧道内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在确认绝对安全并在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检测、监督下方能进行施工,一旦报警应立即停止施工
瓦斯隧道洞口要设火种、火险检查点,严禁进洞人员将火种带入隧道内
对非作业人员进洞坚持严格检查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