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质量检验制度2五篇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包含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第三条质量部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第四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
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车间,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九条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条原材料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第1页共7页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保障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