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管理制度一、“妇女之家”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和活动,纳入同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切实把“妇女之家”的各项活动抓好,抓出实效
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是“妇女之家”的具体负责人,应对各项宣传、活动、培训、服务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档案
三、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四、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活动
推动村(社区)文化建设,参与村(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和家庭美德
六、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七、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八、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九、按照上级妇联的要求,结合村(社区)实际,向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十、发挥好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着眼于妇女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十一、广泛联系巾帼文明岗、各种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日常志愿服务活动
十二、建立村(社区)妇女、各类妇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