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XX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XX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报送原则(一)及时性
重要信息要早报快报,早发现、早整理、早收集、早报送
紧急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性
信息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表述、分析务求准确,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精确
(三)实效性
信息通报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保障服务
第二条信息报送主体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第三条报送内容(一)月报和简报月报内容
要及时统计汇总本乡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并填写进展报告表,提出进展情况报告
简报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基层动态、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等可通过简报形式予以报送
具体包括:1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2
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效成果;3
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4
反映本乡镇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二)报送时间每月3日前(逢节假日则提前报送)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月报,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和书面报告(含电子版)报送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简报原则上一月一报,由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汇总上报至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条重要信息专报(一)专报内容包括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进展、重要情况反映和重点工作动态及其他需要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XX县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河长的工作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