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会制度及纪律工地例会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有条不紊的按计划进行,达到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合理控制造价的目标,由监理部编制的《工地例会制度》经项目管理代建公司批准,自即日起开始实施。1、工地例会时间:每周三9:00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室3、会议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4、参加会议的人员。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项目管理代建公司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5、会议的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2)工程进展情况:是否按照计划完成,未完成的因素和采取的措施;(3)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目标,研究确定承包单位为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6)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7)设计变更、洽商的主要问题;(8)工程款的核定及财务支付中的有关问题;(9)违约、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10)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6、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确有急事无法参加时,须办理书面的请假手续;迟到2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不请假缺席每次罚款100元现金,交监理项目部。(2)与会人员的手机应关置于关机或震动状态,不得在会议室内大声接听电话,以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3)与会人员应就会议的内容做充分的准备,不得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4)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按指挥部制定的《工地管理制度》予以处罚。7、会议纪要的形成监理例会要有议有决,对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包括负责落实的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后第二天上午10点各相关单位到监理办公室签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认,项目监理部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做好签收手续。8、专题工地会议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不定期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与会人员按照所议内容而定。会议纪要的要求同监理例会。监理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