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1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一、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法制副校长制度。二、兼职法制副校长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三、法制副校长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四、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五、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六、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七、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八、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九、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和落实好“五五”。十、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十一、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十二、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普法依法治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第1页共2页十三、要建立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档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