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企业篇)一、汇算清缴的范围凡在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或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也不论企业是核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税法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但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1、临时来华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一年的外国企业;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的企业;3、筹建中的企业。二、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并应依其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可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见附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的规定:1、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或被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原件)或税务机关批准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审核文件的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分支机构不需分别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2、对于发生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等需审核、备案涉税事项的分支机构,应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为该分支机构出具《分支机构审核、备案第1页共31页事项确认单》,作为相应项目在总机构年度所得税申报扣除的依据;3、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收企业年度所得税汇总或合并申报后,应在每年5月31日前为纳税人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证明);分支机构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汇总纳税证明及总机构汇总后的年度申报表和会计报表提交予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超过时限未提交汇总纳税证明的分支机构应就地申报缴纳所得税。三、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报送的材料:⒈打印出来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必须签字、盖章);⒉年度会计决算报表;⒊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及涉税查账报告;⒋申报软盘;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注:企业所提供的涉税查账报告应根据粤国税发〔2005〕271号和粤国税函〔2007〕102号文的要求出具。如发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失误、失实等情况,税务机关将限期要求企业重新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查账报告。】第2页共31页四、新申报软件的安装1、软件购买、升级㈠新办且尚未购买申报光盘的企业,可联系广东省的总代理——广东源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山市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广东源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35号之二17楼联系人:邹蕙聪、陈波涛互联网址:联系电话:020-37632498转1611、1518、1513电子邮箱:168yuanrui@126.com中山市佳信税务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华夏街8号2卡邮政编码:528400联系电话:0760-8383303传真号码:8882290电子邮箱:jxrj07@yahoo.com.cn㈡已购买申报光盘的企业,可直接上网到或中山国税网站“下载中心→涉税软件”下载2007版的申报系统安装程序或升级补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年度申报系统的授权码需与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匹配,因此除新办购买2007版本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外,对原有的授权码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