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规章制度医院规章制度一、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受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设备以及办事程序、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二、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员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病、产假需指定预防保健医生开具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2、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3、请假两天及以上者,需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或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到人事科办理病历记录,决不允许推诿病人,拖延治疗
不得私自更改科别
六、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每个住院患者应由相对固定医师负责其查房
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护士、药师、营养师等可参加查房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以上,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查
房每日至少二次,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十四项核心制度一首:(1)首诊负责制;二查:(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讨论:(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手术前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病历书写:(6)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手术:(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用血:(8)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技术:(9)技术准入制度
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4、各类休假规定(1)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异地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本市境内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异地探望父母假期(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
病事假超过规定假期者,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