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保卫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综合部是公司安全保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各部门在公司的安全保卫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第六条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消防管理第七条公司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八条消防组织(一)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开展防火及消防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作业能力
4、每季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6、负责配置消防设施
7、发生火灾时执行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扑救
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警、火灾事故
8、及时调整充实消防队伍,保证消防组织的健全
(二)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各部门成立消防小组
(三)各部门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实施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公司消防委员会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