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抚养津贴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元。(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元。第十六条住宅津贴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元。(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元。第十七条全勤及勤奋奖金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如下:(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元。(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元。□基准外工资第十八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33第十九条休假日工作津贴(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50第二十条深夜工作津贴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点到翌日清晨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0.3第二十一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交通津贴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调薪及升级第二十三条调薪员工工资于每年12月31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第二十四条调薪分类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临时调薪(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1.有特殊功劳表现。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第二十七条升级(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第二十八条初任员工的工资(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年龄工资……第十条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1)中学毕业Ⅰ等1级(2)高中毕业Ⅰ等2级(3)大中专毕业Ⅰ等17级(4)大学毕业Ⅱ等3级(5)硕士毕业Ⅲ等2级(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