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完整版)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2年的分值为10分
其中,最近3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均有1~2个小题涉及本章内容
在2013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本章和第四章相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删掉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的追征和补缴”的全部内容;(4)删掉了“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5)对“税收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删减
第一单元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p366-p372)1
税务登记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012年多选题):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3)纳第1页共20页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重要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的下列事项中,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