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XX县区团委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为提高本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办事效率,提升诚信程度和社会形象,制定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按照岗位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一项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定:1、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2、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3、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快捷高效,严禁擅离工作岗位、聊天、玩游戏(含网上聊天、游戏)或办私事;4、文明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实行接待“三声制”,严禁吃拿卡要;5、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动、服从大局
对违反本制度者,除对照《五条禁令及违令处理办法》给予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戒免谈话、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岗位津贴、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辞退等处理,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动等组织纪律,影响大局,影响工作,影响本部门形象的,属领导干部的,按一般工作人员使用,属一般工作人员的,做待岗处理
首接责任制一、“首接责任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到我单位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接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释、或交主办人员办理的一项制度
二、首接人要热情接待、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接人的责任:1、属于接接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接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
3、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之外的,首接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接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