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2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规则如下:一、每周一早上学生到校至周五放学学生离校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学校
二、常规考核:迟到、早退、缺席、旷课、请假1、上课、早晚辅导、集会、午自习、午眠守护,每周例会、开校工作会、政治学习、教研、集体备课、晚班等或提前通知的临时会议及活动等迟到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2元
旷课一节扣20元2、上述各种情况,每期从第3次起,每增加1次,依次乘以1
三、事假1、每学月2天内,自行调好课者,不计扣;未自行调好课者,每节扣10元
每学月达3天,自行调好课者,每节扣2元,未自行调好课者,每节扣12元
每学月超过3天,自行调好课者,每节扣3元,未自行调好课者,每节扣15元
2、函授学习、培训、公务出差不计扣,但必须给学校请假,且三天以内自行调好课,三天以上学校安排代课;不请假者视为矿工,旷工每天扣100元
3、婚假5天,父母去世准假5天,岳父母去世准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准假2天,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按每天20元计扣,规定假少请一天奖20元
按国家规定假期
超过假期者,自付代课金;刮宫引产在15天内按病假计,超过15天,自付代课金
四、病假(指7天以内的假)1、2天以上必须要区级医院和区级医院的医生证明
2、病事假期间,自行调好课,不计扣;未自行调好课每节扣2元
3、根据情况,学校有权安排请假者到有关医院做病情检查,如情况不符,所产生一切费用由请假者自负
五、每期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期末绩效按时间比例计算
(按上班周数计,7天为一周)六、学校每学月设立全勤奖,满勤者得20元;如有事假、缺席、旷课、迟到、早退、病假等不享受
七、病事假半天以上必须写请假条,按审批程序,7天以内经校长同意方能生效,否则以矿工计扣
连续7天以上由上级部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