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药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XX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质量监督系统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是指根据统计调查数据,对一定时期内行业、区域产品质量现状、趋势、特点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它是宏观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根据需要分为产品质量状况综合分析和产品质量状况专题分析
产品质量状况综合分析主要反映报告周期内全省、各省辖市或县(市、区)产品质量状况总体状况,产品质量状况专题分析主要反映辖区热点或重点行业(产品、区域)报告周期内的质量状况
第五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想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质量分析与风险预警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采取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辖市局)、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县局)每年开展一次产品质量状况综合分析,省局质量分析报告在第二年的三月份完成,各省辖市、县(市、区)局质量分析报告在第二年的二月份完成
综合分析报告由各级负责质量分析工作的部门撰写,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省局、各省辖市局工业产品、食品、特种设备质量状况专题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在下季度二十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局如发现辖区内工业产品、食品、特种设备出现问题,立第1页共6页即以专题分析报告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对口部门
专题分析报告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撰写
第七条产品质量状况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