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最重要的工作
为了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1)师生安全教育(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3)饮食卫生安全(4)防盗安全工作(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疏散通道安全(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10)校舍安全(11)学校财产安全2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安保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有总务处副主任、学校消防干部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处、室、组负责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住校生宿舍管理负责人员为男女生宿舍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
实行安全每天检查报告制,学校行政值日领导负责检查督促本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人性和持久性
(4)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电器、电源、用水、库房、微机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