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XX省贯彻的实施办法》(沪委发[2011]13号)和《XX省教卫党委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13]17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具有我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的一致性
第四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校下属二级部门和机关职能处室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学校下属二级部门和机关职能处室应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第五条学校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分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常委会)和行政班子廉政第1页共6页建设会议,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任务并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