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1、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
2、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科并做好记录,由安监科负责每天在早调度会上按“四定”原则进行落实
3、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
4、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
5、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6、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7、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8、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
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