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一胎产妇最多可休178天如果怀孕的你请假去做产前检查,用人单位还视为事假扣你工资,你可以大胆说不了;如果你不幸流产,向单位请假被拒,你的权益便被侵害了;该休98天的产假,如果你还休90天,那你就out了""昨日,为期一个月的“XX市工会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及咨询服务活动”在市三宫门前广场启动
数十名法律、妇科专家到现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健康义诊服务,专家解读了新规的亮点和关注的问题
文/记者廖靖文通讯员史功汇新规亮点:1个体经济组织女职工享受同样权利《特别规定》第二条明确,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新出的《特别规定》调整了规定的适用范围
在1988年《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女职工(包括异地务工女性)
2禁止对孕妇变相降薪《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与1988年版相比,《特别规定》更符合当前的用工实际,更能维护女职工的实际权益
3一胎产妇最多可休178天《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第1页共3页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这就意味着,今后,新妈妈的产假将比过去延长8天,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
4怀孕4个月后流产可休42天产假《特别规定》第七条同时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98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