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几点看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几点看法——广东核电集团安全文化浅析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下属的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在过去的5~10年中一贯以国际上核电安全管理的最高标准为指南,结合企业自身在各个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广泛而不断地吸取国内外同行的实践经验,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成功地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营运业绩
本文就笔者参与广东核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践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和看法作一概要的介绍
1安全生产责任制1
1“制”的含义“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
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
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
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在广东核电,安全生产责任制指的就是这后一种含义,即机制的含义
正是在这样一个思路下,笔者认为广东核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政策与程序——责任制的结构(2)培训与授权——责任制的基础(3)指标与评审——责任制有效性的度量与改进(4)安全文化——责任制的保证1
2责任制的结构政策与程序构成了责任制的结构
这是因为政策和程序以书面的方式界定了组织内部各级人员的基本任务,即所谓”谁负责什么
”、“谁对谁负责
”,以及“通过什么样的工作过程来负责
”的问题(简称WHAT、WHO&WHO和HOW)
显然,这一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组织内部的分工和工作组织过程的设计
在广东核电,这一分工与过程设计的方法从总体上说,是采用了所谓的“功能-组织”矩阵法和过程控制法
“功能-组织”矩阵的作用是识别与某一功能相关的关键组织,并以该组织为所谓的“龙头”,建立相关功能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