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篇一:《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
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
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