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者,教师队伍的管理是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出勤要求1、凡在编的教职工,原则上都应该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正常上班,履行好岗位职责,出满勤,干满点,遵守考勤制度
2、教职工因重病不能坚持上班和履行职责,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离岗休息
长期请假(一个月以上)期间不享受学校的一切福利待遇
二、请假1、请假批准权
因事、因病需请假者,1天以内由值班领导批准,2~7天由校长批准;请假期间课节自行调整;请假超7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批准
2、请假须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请假人需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先由主管主任签字,再报请值班领导或校长签字批准后,交校办公室汇总入档留存
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捎假
请假期满,应及时告知批准领导及校办公室销假
3、婚产丧假期限:女教职工计划内生育者,前后共给假三个月,大龄晚育(24周岁以上)给假半年;流产给假一周,引产给假30天,本人结婚给假10天,子女结婚给假3天,圆九给假2天;丧假:父母、公婆、配偶病故给假一周,三周年给假3天,祖父母、岳父母病故给假3天,三周年给假1天;双方祖父母、父母、配偶一、二周年分别给假1天
以上假期均累计计算(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如有超过,按事假对待
4、缺勤处理办法:(1)第一节上课前、最后一节上课后为签到、签退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2元,累计计算
(2)教职工请事假一天扣30元
(3)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住院手续(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一日清单、出院证明等),每天扣10元,不能提供手续的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若无请假手续,无故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