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交叉作业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的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此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生产区域内的各种交叉作业
包括:生产区域内建筑施工、建构筑物维护改造作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同一作业面上多台起重机械和专用机械的交叉作业以及其他作业许可中规定的不相容作业
相对独立的建筑施工中的交叉作业参照执行
术语与定义交叉作业---------凡在不同作业面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或在同一作业面处于起重机回转或运行范围之内同时进行的作业
4.管理规定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是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尤其是进入其他作业区域时必须通知该区域负责人,做好交叉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2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3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
4起重作业4
1吊装移动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挥与起重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吊物通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
2起重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起重物体起吊路线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5厂内车辆作业4
1厂内各类车辆在大型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作业时,大型起重设备拥有优先通过权,厂内各类车辆必须避让,不得争抢通行
2车辆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做好防范措施(警示标识、监护引导人员)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
3厂内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须按公司限速规定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