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附件1昆明市城乡规划全覆盖镇(乡)域规划编制导则及成果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镇(乡)域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镇(乡)域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执行,不单独编制镇(乡)域规划;其他的镇(乡)域规划编制适用本导则
第三条编制镇(乡)域规划
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贯彻资源优化配置与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的方针,因地制宜,尊重地方与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立足于改善居住条件和镇(乡)环境面貌,保护历史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和生产,保障经济、社会的全面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镇(乡)域规划包括镇(乡)域总体规划和镇区(乡政府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部分
其中,镇(乡)域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第五条镇(乡)域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应当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镇规划和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编制镇(乡)域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上位法定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章规划的制定第七条镇(乡)域规划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成立由县(市、区)、镇(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承担具体规划的编制任务
第八条镇(乡)域规划需经过镇(乡)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