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学生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各班在特殊季节每天要进行晨检、定期巡查
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37种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2)
(2)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5)
(3)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