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梁妍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就“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有以下一些突出的新要求新举措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重申的必须坚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
这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强调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相比,更加突出扩大民主的价值取向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经验
1989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涵
此后,我们党根据任务的变化,不仅反复强调必须坚持这一根本原则,而且-1-不断赋予这一根本原则以新的内涵
当前,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体现为:一管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党的建设目标相一致
领导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保证党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
科学制定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标准是用人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
毛泽东曾提出“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干部标准
邓小平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并强调“四化”中“革命化”要放在首位
2008年,胡锦涛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决定》指出: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